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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年|叮铃铃……您好,这里是“草原执行110”
  发布时间:2024-12-25 09:38:27 打印 字号: | |

“草原执行110”  助力终本出清

“喂!是法院执行110吧?我现在到了赤峰市敖汉旗X镇,我看到被执行人刘某今天在家,你们能过来吗?”

这是开鲁法院草原执行110在2024年12月14日,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接到的举报电话。

基本案情


据悉,此案为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2019年,债务人刘某夫妻因拖欠林某货款7万元并为其出具欠据,约定该款于2020年5月偿还,逾期按月利率20‰计息。后林某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2021年1月,债权人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对于8万元借款本息的偿还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二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于2022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二被执行人还款1万元,李某再次同意其延期还款。但二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义务。李某于2023年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该次执行经财产查控仅扣划到位案款一千多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因二被执行人不在本地,且行踪不定,案件最终以终本方式结案。
因该案涉及异地拘传,值班干警遂按照异地拘传的流程进行请示报备。在得到批准后,立即组织拘传团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并成功将其拘传至开鲁法院,往返用时四小时。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刘某为此前接二连三失信于人的行为表示惭愧,并阐述了自身的各种实际困难,称已告知其家属积极筹措案款了结此案。执行法官围绕刘某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固定证据后,以刘某未按期如实申报财产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次日,刘某家属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将余款当场一次性给付,并如数交纳罚款,至此该案实际执行完毕,案件成功退出终本库。


“草原执行110”  助力交叉执行

“您好,这里是通辽中院草原执行110执行指挥中心,现收到科区法院110线索举报,有两名被执行人现在你辖区,请你院迅速出警协助拘传……”

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我院草原执行110接到通辽中院指派的协同执行的任务,对科区法院的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协助拘传措施。
因需要协助拘传的两名被执行人均在我县义和塔拉镇辖区,根据我院执行110“就近处置、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合成作战”的指挥调度原则,执行指挥中心将两项协助拘传任务分派至义和塔拉人民法庭的执行团队,充分发挥法庭执行团队作为执行110机动组的作战优势。该机动组迅速集合本庭警力,先后前往二被拘传人所在地,半小时后,两名被执行人均被成功拘传。机动组负责人在拘传成功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指挥中心报备,执行指挥中心安排院内拘传团队前去接应,并向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拘传情况。中午12时许,科区法院执行干警抵达我院,顺利完成人员交接手续,两起“草原执行110”线索举报的出警接力就此完成。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全市“草原执行110”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协同执行拘传线索16条,其中请求他院协同执行8条,协助他院执行8条,除1条举报线索不准确外,其余15条线索均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拘传措施,切实解决了全市各基层院在本市范围内异地拘传、拘留等难题。

“草原执行110”  助力矛盾化解

“你好,我是吴某的家属,我们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了,他现在县殡仪馆,你们能不能快点过来?……”

这是12月18日9时30分,我院草原执行110接到的一通举报电话。举报人低沉又焦急的声音,让电话这头的接线员明显感受到了其紧张又急切的心情。

基本案情


接线员赶紧打开电脑查询案件情况,原来该案系一起担保人吴某代替主债务人李某夫妻二人偿还银行贷款后,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案件。2015年,吴某为李某二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3万元。贷款到期后,因李某二人未还款,导致吴某在2019年被法院执行时,代替其履行还款等各项义务合计4.6万余元。此时,李某二人已离开户籍地多年,且下落不明,吴某无处索要,便起诉至法院,并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未查到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2021年6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了解案件情况后,当班法官迅速集结警力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执行人员充分兼顾“强制+善意”的执行理念,在被执行人参与完祭拜活动后返回车内时,执行干警向其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被执行人李某表示理解并配合执行干警回到法院。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也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筹措案款,最终与债权人达成分期履行还款协议,当场给付现金2万元,并找到案外人对未履行的义务提供了担保。申请执行人签署完和解协议后,长舒一口气,对于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于“草原执行110”能够快速出警,帮助其化解多年来的愁事儿表达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我院“草原执行110”接收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出警线索共86条,成功拘传被执行人81人,拘留33人,促成执行和解30件,执行完毕32件,执行到位金额近300万元,推动出清终本案件56件。下一步,开鲁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草原执行110”的优势,精准出击,高效协同,在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的同时,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增强群众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助力执行攻坚取得实效。



供稿:孙丽丽      编辑:郭海姣      

初审:苏   敏      复审:李洪刚      终审:李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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