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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能动调解息纷争,当事人当庭给付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4-11-18 10:09:03 打印 字号: | |

在审判团队中,书记员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是法官的得力助手,更是日常纠纷化解的能手。立案、排期、送达、开庭、扫描、订卷、归档……这些看似琐碎却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他们日复一日的坚守。虽然他们不是法官,但每本案卷都镌刻着他们的名字,记录着他们的辛勤付出。


近日,开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书记员们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案件,促使被告即时履行义务,原告当庭撤诉,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欠款七年终得偿,庭前调解喜撤诉

      王某某是一位从事润滑油售卖业务的个体户,2017年至2018年间,他雇佣张某某下乡推销润滑油。期间,三被告从张某某处赊购润滑油并出具借据,但后期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款项一直未偿还。张某某离职后,将借据交付给王某某。王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三被告和张某某诉至开鲁县人民法院。

在案件送达过程中,书记员孙丽发现双方争议标的不大,具备调解的基础。她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分别与原告、第三人及三被告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他们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孙丽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接还款事项。几天后,王某某带着到账截图来到法院撤诉,感激地说:“我以为这个案子会拖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供暖缴费起纷争,诉中调解化干戈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将自己的商品房租赁给被告,约定被告承担租赁期间的大热费、水电费等费用。然而,被告一直未支付大热费,由原告垫付。原告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书记员刘晓龙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租赁合同和供热公司收费收据,发现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金额不高。于是,他耐心询问被告案件情况,并指出其欠缴大热费的事实和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在被告对事实无异议后,经过承办法官的指导,书记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支付了欠缴的大热费,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开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健全和完善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工作机制。法院干警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实做细,用实际行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和效率的司法新期待。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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