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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国芳:法院执行局的“最美利剑”
  发布时间:2024-11-06 09:26:30 打印 字号: | |

她是通辽市“最美政法干警”,自工作以来,她兢兢业业,始终如一,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司法正义,深受案件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她就是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轩国芳。

见到轩国芳时,执行局刚刚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轩国芳迅速组织队伍,快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大榆树人民法庭,通过与被执行人交流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于法,最终说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朱德义说:“轩国芳局长有魄力、敢担当、懂管理,干起工作没得挑。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她都能帮助协调好,在她的带领下,现在整个执行局工作干事创业的氛围非常好。”

轩国芳2009年考录到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先后任大榆树人民法庭庭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作为执行局局长,轩国芳坚持冲锋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带领队伍完成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为了破解“执行难”的问题,轩国芳一直致力于推行各项执行工作改革,探索建立分权分段分流办案机制和完善“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牵头打造的“181精准执行模式在全市法院推广。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金龙说:“2019年,我院开始试行审判执行双轨并行机制改革。首先是从大榆树人民法庭轩国芳所带领的团队开始,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取得了圆满成功,后来全院又下设了8个执行团队,各方面均起到较好的效果。自2022年轩国芳担任执行局局长以来,她着眼于加强精细化管理,细化职能分工、健全各项机制,真正实现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质效。”

轩国芳深入钻研执行业务,精益求精,在她的带领下,执行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任执行局局长当年,轩国芳带领执行局干警执结案件3929件,执结率98.74%,实际执行到位率47.95%,首执结案平均用时61.68天,执恢结案平均用时44.11天,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霞说:“这么多年的同事,她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积极乐观,每天都精神饱满,工作中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她的决断力很让人佩服,这么多年的执行工作,她真正做到了让申请执行人信赖,让被执行人信服。”

既是百炼的司法利剑,也是保卫人民权益的玄盾。轩国芳是司法战线上的一朵铿锵玫瑰,她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通辽市先进工作者、市“十佳法治人物”、市政法系统“最美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轩国芳以法为据、以情感人,让申请执行人信赖,让被执行人信服,实现了案件“零信访”。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轩国芳说:“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我们自己人说了不算,公众的评价才最有说服力。办案中我们要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学会将心比心,厚植为民情怀,将胜诉权益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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