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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监督进行时,先予执行为保交楼提速!
  发布时间:2024-10-08 09:24:54 打印 字号: | |

      2024年9月7日下午3时,开鲁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民生关切,对一起涉及“保交楼”施工进度受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采取了果断的先予执行措施。


      本院此前受理了开鲁县某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涉案小区施工方停工无法按期交房,已经影响到购房者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人提交先予执行申请,要求施工方退出涉案小区施工现场。针对原告方提出的紧急请求,本院经审查后依法制发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并于2024年9月7日上午移送执行局组织实施。执行局快速反应,立即与审判部门会商并制作执行预案。同时,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执行局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零见证、监督执行,并主动邀请检察院现场监督,公证处派员见证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向见证、监督执行的各方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验,对被执行人的相关物品进行了清点。




在执行现场进行物品清点

       随后,法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取走剩余物品,为施工队伍清理了障碍。整个执行过程仅用时一个小时,便成功将案涉小区施工现场交付给了申请人,有力保障了“保交楼”项目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房者以及回迁户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坚定决心。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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