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鲁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成功运用“人大+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
2022年被告向原告借款13900元,并承诺于同年12月30日前归还,双方未约定利息。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原告无奈诉至开鲁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法庭在受理此案后,鉴于案情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程序,并邀请了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8月20日,在承办法官的精心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被邀请至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首先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与诉求,并安抚了他们的情绪,随后运用法律条文阐释、情理分析等多种手段,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协议约定,被告将于2024年10月1日前全额偿还原告借款13900元,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当天就得以圆满解决。
开鲁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人大代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总结经验,将调解成功的案例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构建“一站式”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