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河南某公司承包通辽某公司在开鲁案涉工程,施工完毕后,双方因工程款价款等原因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工作日记
受理案件后,蔺红颖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公司负责人,从中沟通,解除双方误会,组织开庭调解,在蔺红颖法官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调解的双重调解方法的努力下,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240多万元案件款随后给付完毕。
“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开鲁县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将“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作为准则,通过加强与企业、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开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不断创新司法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环节,让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更安心、更顺心、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