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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执行110】三院联动铸利剑 协同执行破坚冰
  发布时间:2024-07-09 09:58:1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7月3日上午7时30分,连夜疾雨。

嘟、嘟、嘟,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开鲁法院“草原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此时就在通辽市科区某小区内,请求对其采取措施。值班人员经系统检索,发现该被执行人有多起在执案件未结,遂立即将该情况上报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在与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通辽市中院“草原执行110”,请求市中院调配警力协同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控制措施。


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经研判,立即指令“草原执行110”应急小组出警。因被执行人为女性,执行指挥中心调度科尔沁区法院“草原执行110”女警参与出警。通过周密部署,三地执行力量第一时间共赴同一现场。

因大雨导致无法看清路况,干警只能通过车内导航系统前行,于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域,尽管雨水淋透警衣,但干警全然不顾,迅速开展布控。考虑到被执行人在居民楼内,有可能拒绝开门或因情绪不稳定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现场指挥长当机立断,安排第一组干警在楼外进行全面观察,由另一组干警进入楼内实施。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吸引被执行人打开门,执行干警确认被执行人身份无误后,将其拘传至市中院,并与开鲁法院完成对接。 

中午12时许,被执行人被成功拘传至开鲁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拘留的法律后果。经法官释法,被执行人意识到已经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随即开始积极向亲友筹措案款。下午5时许,被执行人共筹措案款13万余元,当场执行完毕案件两件,另外一件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意向,先给付1万元,余款于7日内偿还。

一子落,满盘活。开鲁法院依托市中院“草原执行110”应急联动协作机制申请协同执行,在市中院的协调组织下,三地法院的执行干警高效联动、通力合作,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最终使得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切实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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