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鲁县人民法院发挥“法院+人大代表”组合优势,通过一次诉前调解,成功办结2起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一次性给付164万余元,让诉源治理有了新“枫”景。
据悉,这两起案件系同一被告开鲁县某行政局。第三人某建筑公司与被告于2017年、2020年分别签订了两份《某工程施工合同》,后第三人某建筑公司又将这两项工程分别转包给原告一包某某、原告二杨某某承建。二原告分别按照合同完成了该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被告给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原告一390191.00元,原告二1252818.24元,经多次催要无果,两起案件的原告分别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殷雪静发现两个案件系同一被告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如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会大大增加当事人诉累,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最大限度缩短解纷周期。另外,两起案件系同一被告,案情基本一致,若能一起调解,确保同案同判,更能节约司法资源。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协调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等优势,承办法官邀请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包海英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人大代表积极劝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结合原、被告现状,全力寻求解纷平衡点,最终被告承诺在5日内支付二原告全部尾款共计1643009.24元,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当事人吃上“定心丸”,两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开鲁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部署要求,高位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维护司法公正,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