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盯“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目标提标、提速、提效,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内蒙古高院微信公众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推出多个专栏,集中展示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服务保障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果。
引进来+走出去
构建多元解纷综合机制
诉前调解+强制执行
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有实招
近年来,开鲁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职能,紧抓诉源治理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向发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
“走出去”+“引进来”
紧抓诉源治理
为了公正、高效的化解一起道交纠纷,解决当事人关于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等问题的争议,开鲁县法院积极邀请专业性、行业性特邀调解组织,开鲁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交警大队、案涉保险公司联合调处,对原告伤情、伤残等级、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核定,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万元,被告胡某在交强险限额外一次性当即赔付原告周某各项费用共7万元。
坚持能动司法,在结合实际将解纷资源引入法院参与成讼案件化解工作的同时,开鲁县法院也同样注重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院特邀调解等解纷力量,进一步加快构建多元解纷综合机制,切实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优势。
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张某未能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及时履行还款责任,并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金。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引导至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当天,法官、人民调解员来到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劝导,结合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拟定了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次三方的积极合作,推动了诉前引导、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的具体落实,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打出调解+执行“组合拳”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没想到2个小时就把200万的工程款解决了,还没花诉讼费,不用开庭,省时省力,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大难题!”当事人紧握着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手感谢道。
自开鲁县法院积极引导涉企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以来,这样的情形在法院已屡见不鲜。
开辟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认真调研科学研判企业的司法需求,狠抓涉企案件执行质量,公正高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开鲁县人民法院2023年第2次针对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共执结涉企案件142件,执行到位金额8600万余元,限制高消费112人次,拘传69人,拘留16人。
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开鲁县法院统筹推进诉前调解和强制执行双策并举,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土”,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