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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鲁法院:压缩涉企案件审理期限(二)
  发布时间:2022-03-30 15:10:44 打印 字号: | |



加强疑难案件节点监管。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对照“四类案件”进行排查,对属于“四类案件”的,报请庭长或层报分管院领导监管,并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标注。院庭长应启动个案监管程序,对涉企案件进行事中监管,并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启动监管程序。案件承办法官应主动将涉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合议庭及时进行研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严禁久拖不办、久拖不决。

创新公告送达方式。充分发挥集中送达平台快捷、高效特点,结合实际实施微信电子送达办法,提高送达效率。严格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对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或者涉企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方能适用公告送达,尽可能减少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严格把控涉企案件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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