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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人民法院举办法官论坛,专题讨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发布时间:2022-02-16 09:39: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开鲁县人民法院举办法官论坛,专题讨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我院12名法官结合法院审执工作,从各个角度畅谈如何优化开鲁县营商环境。论坛由院长包树海主持。

      包树海:裁判文书对于法官来说只是一纸文书,但对企业而言甚至关系着他们的生死存亡。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法院更好地发挥审执职能,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王强:认真开展走访辖区重点企业等活动,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对司法的实际需求,切实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马金龙:破产案件的办理中,要充分发挥法官的智慧,对于确实无法挽救的僵尸企业,要快速将其从大环境中剥离,对于尚可挽救的企业要探索如何快速重整帮助其攻克难关,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李清雪:开通涉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专项执行,采用繁简案分流办案模式,简案快执,繁案精办快办,提升执行效率,特别是对涉诉标的额较大的执行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确保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殷国军:刑事审判一方面结合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对涉案企业人员采取非羁押诉讼方式,把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贾探征: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对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慎之又慎,因为失信惩戒、账户冻结、财产查封等任何一个强制措施都可能加重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无法经营的后果。

轩国芳: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张霞:执行“细区分”,慎重处理涉企业执行案件。加大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尚秀军:进一步加强企业法治宣传。社会个人、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对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大局的发展都是负面影响。总结大量的涉企业案件可以发现,法律意识欠缺是导致企业矛盾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孟凡颖:鼓励当事人申请支付令快速解决纠纷,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运用电子方式送达。

王丽艳:在保全执行中不可以超额保全,要尽可能地选择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方式;在强制执行案件的办理中,要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对失信惩戒、账户查封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措施不可轻易采取,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赢得生存空间。

谢晓亮:要坚持调判结合,注重通过商事审判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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