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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雕”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22-02-16 09:22:17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运行,积极响应自治区高院的“蒙马奔腾”、“草原雄鹰2021”和“凛冬亮剑-涉民生案件执行周”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以案促改,严明纪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紧盯“3+1”核心指标,按照自治区高院和通辽市中院的安排部署,我院自“蒙马奔腾”行动开始至2022年春节100天时间内,开展了“金雕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了决战性胜利期间,共执结案件2234件,发放执行案件款42914907.00元。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创新推行“181”模式,助力执行破局


“181”模式是以“1”个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将执行案件分流到“8”个法庭,实现扁平管理,新设立的“1”个拘传团队与执行110接警机制衔接,重布执行格局,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推广。


        二、严惩失信,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依法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及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信息,迅速出动,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8人次,限制高消费1211人次,实施拘传536人,司法拘留66人,罚款78人,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4人。

        三、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对涉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执行标的为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当天予以立案并移送执行局,当天分案到人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分案后要求案件承办人立即开展财产调查并及时汇报,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立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坚决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方法,采取晨间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务求在最短时间内将案件执结,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执行状态告知申请执行人。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执行工作规范化


在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当中县人大代表,县检察院派员监督,又开展了执行开放日活动,邀请3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观摩执行行动,促进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针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改进,有效发挥外部监督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

 五、加强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团队全程跟踪报道,以“两微一端”为舆论阵地,实时发布执行动态及典型案例,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本次行动中共发布执行信息18条,典型案例6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期100人次,信息平台阅读量3万余次,视频播放量2万余次、上千次转发量。增加被执行人舆论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彰显法律权威,提高了执行威慑力,为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协助执行职能作用,保障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法警队全程协助此次执行行动,在拘传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入户搜查、抓捕、安排体检、看守被拘传的被执行人并移送看守所等,任务繁多,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院警队队员配合默契,应对突发状况准备充足,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为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此次总计出动警力465人次,出动押解车辆56车次。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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