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清晨,开鲁县人民法院“金雕”集中执行行动又一次出动了,此次由法院执行局长轩国芳带队,东风法庭庭长周大全、副庭长施英及法庭全体成员参加,法警队全力配合,检察院刘继忠、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代凤荣现场监督,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针对东风法庭管辖范围内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拘传5人,拘留1人,当即给付执行款33000.00元。
柳某某是我院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款项总计五万余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称无力偿还,隐瞒了其账户有存款一万余元的事实,执行法官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后,当即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并针对其隐瞒财产的行为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00元的处罚决定。
汤某某系我院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做了执行和解,并对被执行人庭院中晾晒的10000斤红干椒进行扣押,同时向汤某某发放了执行裁定书,告知其扣押期间私自变卖、转移、隐藏扣押物的法律后果。然而义务履行期限已至,被执行人未如约履行,我院对其依法进行拘传,法院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后发现,庭院中堆放的10000斤红干椒不知所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汤某某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后,汤某某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当即给付了所有案件款。
法律无情,人有情。针对那些确实无力还款、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法官总是带有温度。然而对于那些藐视法律的“老赖”们,绝不心慈手软。长期以来,开鲁县人民法院致力于建设平安开鲁、诚信开鲁、守法开鲁,此次“金雕”行动对老赖们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我院将一如既往地珍惜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继续为开鲁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