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12月4日,开鲁县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审管办、行政庭及综合办公室的部分法官和干警组成宣传组,来到白塔公园和辽河大街为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和法律常识,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虽然天气寒冷,但法官们的宣传热情不断吸引着过往群众前来咨询。活动当天先后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此次活动增强了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