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让墙诗”道出了中华民族宽容、礼让、和睦的传统美德。近日,大榆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三分半土地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弘扬了“六尺巷”的精神。
原告林某以自家的玉米青苗被破坏为由将被告付某诉到法庭,要求被告付某赔偿原告三分半农田的青苗费、误工费和损失费共计3750元。据悉,原、被告系同村及地邻,双方矛盾实际是由土地边界纠纷引起的。被告认为原告与其相邻的三分半地(约三根垄)应归自己所有。在今年春耕期间,双方因抢种、阻止对方耕种以及破坏青苗多次引发纠纷,成了村委会和派出所的常客,经多方调解,矛盾仍未缓和。
因双方矛盾较大,法官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让原、被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辩意见,见双方仍互不相让,法官给他们讲述六尺巷故事,强调邻里之间以和为贵,互相尊重、互相方便、互谅互让、互帮互助才是邻里相处之道。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语重心长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有和解的意愿。
随后,承办法官邀请大榆树镇人大主席和纪检书记及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共同参与涉案土地的现场查看,在场人均发表了解决问题的看法以及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而后,在法庭的调解室内,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和解,商定秋季共同修筑界埂,保证彼此正常耕种。被告当场支付原告今年的青苗损失,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撤诉,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