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我知道错了,当时也是一时冲动,也不知当时我脑子里想的什么,觉得你们不会因为我的举动把我抓起来...”近日,开鲁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腾挪房屋案件中,一男子因阻碍执行被拘留罚款。
据悉,在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协议,若李某不能给付购房款,则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交还房屋。后李某不能及时给付欠款,王某到开鲁县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在执行之初积极调解,希望双方能互相让步化解纠纷,但李某以马上就有钱为由拖延时间长达两个月,法官决定强制腾挪房屋。李某得知法官要强制执行后便不再露面,随后一女子找到法官称房子已经被其从开发商手中购得,法院不能“违法”执行,法官给她时间收集证据提起执行异议,女子也未及时到法院提起异议。
执行当天,该女子来到现场哭闹,称法官违法执行,并拨打110企图阻止执行,110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劝说女子要配合执行。在执行法官打算强行腾挪房屋时,该女子哥哥刘某情绪激动,以身体堵住门口,并大声辱骂法官态度十分嚣张,随后该男子被执行干警拘留。
此次执行从早晨9点持续到下午6点,整个执行过程从沟通、协调、拘留、清查、腾空房屋一气呵成,干警们9个小时高强度工作未休息,最终案件以房屋被强制腾挪,男子被司法拘留罚款收尾。
法官提醒:若认为法院执行存在不合理不合法,请以正确方式到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自作聪明钻“法律漏洞”终将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