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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挠交警执法,两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9-12-30 09:30:21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放】近日,铜仁市万山警方快速办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依法刑事拘留2人。

 

  据介绍,1月26日,铜仁市万山交警大队民警在万山区开天村春运服务站开展道路查缉,扣留一辆涉嫌无牌、无证、超载的二轮摩托车。在民警依法将驾驶员郑某龙带离时,被同行人员杨某忠、杨某阻拦。

 

  整个执法过程中,民警不断告知妨碍执行职务的严重性,但二人拒不听劝依旧阻碍执法,甚至对现场交警进行辱骂、抓扯、踢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茶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将二人控制。目前,万山警方已依法将涉嫌妨害公务的杨某忠、杨某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解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民警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进行口头传唤调查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更不得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民警执法,否则将涉嫌妨害公务罪,得不偿失。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让执法行为阳光透明,让大家的权益得到更妥善的保护。转自(吴明哲)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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