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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字罚款2200元拘留3日
  发布时间:2019-12-28 15:34:39 打印 字号: | |

     随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多数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都给予了积极助力,但是仍有个别人罔顾法律威严,越过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在全体村民的微信群里对法院执行行动动向通风报信,使执行工作落空。2019年7月10日,开鲁县法院对某位“报信者”进行了首例处罚。

      9日深夜10时许,开鲁县法院执行干警对义和沙拉村康某某实施抓捕行动时,同村村民王某某发现法院车辆从路边经过后,马上就在该村500人微信群内发22字消息告知村民法院执行车辆行进方向、车辆数量并明确说明是执行局车辆,导致康某某在执行人员到达其住所几分钟前逃脱。法院掌握证据后,传唤王某某核实情况,其闻风而逃,尔后又反省悔恨,于10日下午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

       法院考虑王某某真诚悔过,决定对其从轻发落,进行训诫后,处以拘留3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王某某表示服从法院处罚决定,一定认真反省痛改前非。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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