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开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两大企业在法官李清雪的主持调解下,化解分歧,相互理解,最终化解矛盾,成功将一起标的金额高达10000000.00元的案件完美终结。
原来,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之间原本并不存在债权关系,但双方与第三方公司均有债权关系,由于第三方公司将与被告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原告公司,被告公司对该债权转让并不认可,双方产生分歧,导致一千多万元的欠款未能及时到账,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开鲁县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偿还欠款。
法院在开庭审理本案中,因被告对借款事实不持异议,本案的诉讼标的虽然大,但仍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主审法官坚持民事案件先行调解的原则,采取灵巧的调解方式,践行能动司法。主审法官“面对面”地给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明法析理;耐心细致的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疏导调解工作,从情、理、法入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