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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社区为物业管理人员普法
  发布时间:2014-10-15 15:40:05 打印 字号: | |
  针对近年来辖区物业纠纷频发的实际,开鲁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社区,为10余家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培训物业相关法律知识。该院法官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物业公司三者的法律关系进行讲解,并详细介绍了该院的物业纠纷处理机制。本次普法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帮助物管公司增强服务理念,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法官强调:物管公司作为一个服务型经营主体,应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将业主需要摆在第一位,并加强日常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实现规范化运作,以赢得业主的长期信任和支持。要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手段,培养物业管理行为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加速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加强对业主的诉讼指导。帮助业主厘清开发商与业主、物管公司与业主两种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开发商开发中遗留的问题与物管公司的过错相区分,避免业主因前者出现问题而拒拒绝向后者交纳物管费。

  三是强化强法治宣传。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使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力度,做好息诉工作,努力促成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和解,避免群体性矛盾的激化。加大对业主依法使用物业、遵守业主公约、履行缴费义务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立案前、审理中、宣判时、判决后的释法工作,切实提高业主的法治意识,避免拒不缴费的不当抗辩行为。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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