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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4-10-13 17:10:09 打印 字号: | |

法院概况:

       开鲁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辖区面积4488平方公里,人口40万。院内共有各类工作人员200余人,其中政法编制90人,事业编制14人,聘用制书记员38人,院内聘用人员68人。其中法官42人、法官助理29人,行政编制司法警察11人,行政编制书记员1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事业编制司法警察4人,事业编书记员10人。近三年,我院年平均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688件,平均受理执行案件3355件,全院结案率和案件增长幅度均居通辽市基层法院前列。


       开鲁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狠抓队伍建设,严抓审判质效,依托机制创新,推进全院工作,为辖区的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开鲁县法院各项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鲁县法院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级“人民满意好法院”、自治区级文明单位;麦新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蒋青春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目前,开鲁县法院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机构包括: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设有东风、东来、麦新、小街基、大榆树、义和塔拉六处派出法庭和两个巡回法庭。

刑事审判庭: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由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类型的犯罪,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民事审判庭:审理辖区内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案件(派出法庭辖区部分民事案件除外)、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人身权、侵权纠纷、各类经济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买卖合同、破产、票据纠纷以及适用民事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行政审判庭:审理辖区内一审行政案件,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案件。 

执行庭:执行开鲁县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开鲁县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立案庭:负责案件受理、诉讼指导、诉讼服务、排期开庭等工作,并对审限、诉讼保全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全部案件的评查工作(包括判前评查);审判质效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岗位考评工作;案件归档工作。

政治部:负责全院干部人事管理、党建、教育培训、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全院档案、财务、机要、物质装备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全院廉政教育和检查等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全院刑事押解、安全保卫、刑事值庭、车辆管理、文书送达等工作。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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